•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26 18:25:40 股吧网页版
锦美股份: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6


证券代码:838096 证券简称:锦美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顺德锦美智能识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中惠璧珑湾自编 12 栋 2514 房

首席合伙人:李建业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0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 -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 -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600 万元

司农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 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 年。2008 年开始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工作,2010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司
农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尚品宅配、华锋股份、猛狮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家颖,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年。2015年开始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工作,201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司农执业。从业期
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生,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9
年,2011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6 月 16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曾在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0 年12 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广州大石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