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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838105 证券简称:中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中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文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终止挂牌的具体原因
为配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做好公司管理,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手续。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公司终止挂牌后,将继续合法合规经营,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终止挂牌后的战略发展
公司摘牌后会持续进行 PET 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将对 PET 片材功能性应用
持续研发,拓展上下游产业链的开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盈利空间。
(3)股票停复牌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因此,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21 年 9 月 7 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
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
(2)签署、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各项协议;
(3)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进行沟通和磋商;
(4)与股东就股权回购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5)办理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股份退出登记事宜;
(6)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是指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作出了《浙江中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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