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1-24 17:43:35 股吧网页版
中盛新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24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8105 证券简称:中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中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文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审批。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8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对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全国中小

公告编号:2019-003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人员整体转移至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不再保留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资格及业务,经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浙江中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8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浙江中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8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03

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及《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3,8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解除持续督导后续事项的议案》1.议案内容: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