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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5 15:39:49 股吧网页版
中新正大:关于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8141 证券简称:中新正大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按期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2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4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4 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人
员将认真吸取教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 号)

公告编号:2022-002

广西中新正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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