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07 17:32:14 股吧网页版
芯诺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8172 证券简称:芯诺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后经审查发现,公告部分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原公告:

(一) 公司业绩指标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1 以 2020 年业绩为基准,2021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增长不

低于 20%;2021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15%;

2 以 2020 年业绩为基准,2022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增长不

低于 40%;2022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于 30%;

3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础,根据营业收入完成率或扣非后净利润完成率进

行分档考核。

公司对锁定期前三年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第一个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

公告编号:2023-032



以2020年业绩为基准,2021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增长不低于 20%;2021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

长不低于 15%;

以2020年业绩为基准,2022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增长不低于 40%;2022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

长不低于 30%;

2023 年度,公司对营业收入完成率(Am)或扣非后净利润(An)完成率进行分档考核。分档考核设定底线触发值,完成率 60%以上则可对应解除相应比例。

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权重

以 2022 年为基础,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2 年度或以

第三个解限售期 X

2022 年为基础,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2022 年度。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完成率(Am)=2023 年度营业收入/2022 年度营业收入*100%2023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完成率(An)=2023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2022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100%

业绩完成度 对应解限比例

Am≥100%或 An≥100% X=100%

80%≤Am<100%或 80%≤An<100% X=80%

60%≤Am<80%或 60%≤An<80% X=60%

Am<60%且 An<60% X=0%

注:(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