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9:56:39 股吧网页版
芯诺科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8172 证券简称:芯诺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对 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报告期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371A009952 号),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关联关系、
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公司对前期会计报表进行复核,发现 2022 年度的会计报表存在错
报,为规范公司的财务核算,对错报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1、根据公司收
入确认原则和具体方法进一步梳理调整收入,并据此调整应收账款、合同负
债、其他流动负债、营业收入; 2、公司 2022 年上线了“工厂管理系统 MES
系统”。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对 MES 系统不断的使用、更新和完善,对
产品的成本核算更加精细,并据此对前期的错报进行更正,并据此调整存货、
营业成本; 3、对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调整到
应收票据中列报,调整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资产; 4、股份支付事项前期未
确认库存股,调整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应付款; 5、根据权责
发生制原则对跨期费用进行调整,调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其
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6、对研发项目用料归集错误进行调整,调整存货、
研发费用;根据研发项目的工时投入情况对成本分摊进行复核,调整存货、
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7、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其他事项单笔金
额影响较小,故不赘述;8、根据上述调整事项综合影响,重新对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所得税费用测算,相应调整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递
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并更正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对 2022 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梳理,并对其中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就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影响
挂牌公司挂牌与终止挂牌、市场层级调整、公开发行并上市等重要事项的财务申请或实施条件。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