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5
公告编号:2021-056
证券代码:838181 证券简称:芯哲科技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上海芯哲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上海芯哲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1 年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对公司终止挂牌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协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公告编号:2021-056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在回购申报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每股净资产价值为依据,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结果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1. 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的 10 个转让日内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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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异议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成本证明文件、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 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时效性,因此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朱海若
联系电话:+8621 37198606
联系邮箱: hairuo.zhu@simat-sh.com
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323 号
联系邮编:201402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6
上海芯哲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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