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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6 16:48:27 股吧网页版
立得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8210 证券简称:立得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6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责任主体一: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得科技”、“公 司”) 。

责任主体二:湖南立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得集团”)。

责任主体三:刘重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责任主体四:龙志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对股权变动情形进行信息披露,未披露股票发行方案,未履行备案审查 手续。

公告编号:2021-01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未对股权变动情形进行信息披露

2018 年 6 月至 7 月期间,刘重道委托中介机构销售控股股东立得集团持

有的公司股票,并由立得集团代其他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在知悉大股东 持股可能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未对股权变动情况进行披露。

2.未披露股票发行方案,也未履行备案审查手续。

2018 年 7 月至 10 月期间,立得科技通过中介机构与相关投资人签订《股

票发行认购合同》。前述股份由刘重道代持,公司未披露股票发行方案,也未 履行备案审查手续。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二十一

条、第四十五条,《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第十一条、第十四

条、第二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二十六条。

控股股东立得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重道、时任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龙志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 定,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公司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立得集团、刘重道、龙志刚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公告编号:2021-013

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业务规则》、《信息披 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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