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09
证券代码:838213 证券简称:金万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万达”)拟将所持有的香港金得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得勝”)91%的股权(即对应金得勝公司注册资本中认缴出资额¥728,000.00 元,实缴出资额¥728,000.00 元)通过产权交易
中心挂牌出售。挂牌价格以 2023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后
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为等于或高于 1000 元。本次股权转让后,金万达将不再持有金得勝股权,金得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计
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金万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12,483.88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 6,182.07 万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金得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61 万元,净资产额为-0.79 万元,占
金万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0129%,占金万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0.0128%;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为等于或高于 0.1 万元,占金万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008%,占金万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0.0016%。均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出售情况,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
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香港金得勝科技有限公司 91%股
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经双方完成内部有效决策程序后生效,并需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尚未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香港金得勝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香港旺角烟厂街 9 号兴发商业大厦 21 楼 01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香港金得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成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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