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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14 17:10:10 股吧网页版
天翔新材: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14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8264 证券简称:天翔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按照合规操作的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处置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经过与公司相关部门核实,已确认无法收回。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项目 性质 核销金额 计提坏账准 计提 核销原因 是否关联
备金额

(元) (元) 比例 交易产生

浙江龙舜建设有限公司 货款 1,720,879.79 1,720,879.79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马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264,083.00 264,083.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杭州海航绿城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金 180,710.00 180,71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核销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09

三、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 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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