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838314 证券简称:华仪电子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子”或“公司”)在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对2017年下半年、2018年及2019年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占用余额 10,045.48 万元。2020 年 1 月 4 日,
华仪集团归还占用款 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用余额为9,995.48 万元。
其中,公司原控股股东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总计占用募集资金9,129.5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占用余额4,839.4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占用余额为4,839.47万元。
二、资金占用的处理进展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未发
生新增资金占用。
2021 年 5 月 6 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2020)浙 0382 破 33 号),驳回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的申请,终止华仪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华仪集团破产,华仪集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发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破产重整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管理人
出具的《通知书》,公司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整体打包挂拍,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发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拍卖并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流拍及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流拍及第三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流拍及第四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第四次拍卖的进展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华仪电子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持有公司的44,380,4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3458%)于2021年12月30日10时至2021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第四次拍卖,王雪艳以 29,723,095.34元的拍卖成交金额竞得本次拍卖。
2022年2月23日王雪艳指定受让人乐清众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茂管理”)收到的《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0382 破33 号之六],文书裁定华仪集团名下华仪电子44,380,420 股股份归众茂管理所有,并且注销相关质押。
公司于2022年02月25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收到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等一系列收购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和《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持有的44,380,42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2年3月10日划转至乐清众茂名下。原控股股东所持44,380,400.00股已解除质押。本次划转后,华仪集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