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838314 证券简称:华仪电子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 2016 年 8 月 5 日挂牌以来,共进行了一次定向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5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向5名合格投资者发行5,900.00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元/股,募集资金用于电能表外置断路器、电力线宽带载波、电能表专用集成电路芯片三类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截至2017年7月14日(股票认购缴款截止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00,000.00元。2017年7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第4434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194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00万元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账号:3305 0162 7535 0996 6666
2017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9012 0078 8017 0000 0166
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账号:3330 0200 1012 0100 3530 61
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3050162753509966666)、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0120078801700000166)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予以注销。
2022年7月22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
号:3330 0200 1012 0100 3530 61)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余额为0,予以注销。
若后续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归还占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另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予以存放监管,到时候另行公告。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的用途正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后,于2018年1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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