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1
公告编号:2022-034
证券代码:838328 证券简称:长成新能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关于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情况
长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衍生品交易额度,其中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 万美元,衍生品交易的名义本金不超过 500 万美元,综合授信长期有效,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以及借款利率等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贷款由公司董事长姚臻、董事张睿、董事何建化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提供保证金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以其为一方的、与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长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大华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2-03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本议案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姚臻、张睿、何建化无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文件目录
《长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长成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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