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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1



关于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聚科技”“公司”或“辅导对象”,曾用名“北京醉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向贵局提交

了纯聚科技的辅导备案申请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向贵局提

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2 年 7 月 4 日

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2 年10 月 10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四期辅导工作进

展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五期辅

导工作进展报告。现就第六期的辅导工作情况,特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长江保荐委派陈华国、王静、白勍羽、陈钰、黄道组成纯聚

科技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陈华国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辅导工作小组对纯聚科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纯聚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了对纯聚科技的第六期上市辅导工作。

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辅导对象提交的书面文件、现场沟通等方式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并对其在辅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和解答。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以跟踪和落实重点事项为主线,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进一步讨论公司需改进事项;进一步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多种形式,直接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解答疑问;

3、对于辅导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等形式予以解决;

4、对公司截至目前的业务发展状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公司各方面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规范运作;

5、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6、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及规范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7、根据目前工作进展,讨论分析后续项目进展安排。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长江保荐对纯聚科技进行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长江保荐发现辅导对象存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

1、公司治理问题

在公司治理问题中,辅导对象主要存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出席人数、会议时间填写错误,缺少回避董事

回执,部分董事或股东在应回避的议案表决中未进行回避。

保荐机构已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公司尽快完善治理结构、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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