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95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正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和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更正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95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介客观、真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431 号)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且得到有效执行。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非经常性损益表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432 号),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季学武、张仙强、应剑华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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