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1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英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公告编号:2024-024
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更换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此次变更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为了不影响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进度,公司拟变更专项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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