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4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8384 证券简称:新港联行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红兵先生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
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张红兵先生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2022年10月17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 1.88 1.88
2022年10月26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00 1.92 192
2022年10月28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00 1.38 138
2022年11月4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00 1.40 140
2022年11月9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00 1.38 138
2022年11月10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00 1.43 143
2022年11月24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00 1.43 143
2023年2月14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00 1.37 137
2023年3月30日 买入 集合竞价 100 1.36 136
2023年3月31日 卖出 集合竞价 5000 1.95 9750
二、 本次事件的处理
公告编号:2023-012
(一)公司经与上述股东确认,本次短线交易的发生是由于其个人操作失误所致,上述短线交易买入卖出数量较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因此,公司持股 5%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红兵先生通过上述交易产生的收益 393.07 元,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并将该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新港联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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