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1-12-14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8426 证券简称:飞鲸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定,设立中共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
-
总支”),建立党总支的工作机构,配备党
务工作人员。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如有); 董事长主持;
第一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 第一一〇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长 1 人,均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一一二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第一一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公告编号:2021-023
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长、副董事长均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
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的法定地位,提升党建组织力,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