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8426 证券简称:飞鲸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
解决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鲸新材”或“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022
年度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用方 期初 报告期占用 报告期占 期末占
资金占用方 与公司 占用 累计发生金 用资金的 报告期偿还累 用资金
名称 的关联 资金 额(不含利 利息(如 计发生额 余额
关系 余额 息) 有)
舟山市秉诚
同一控
企业管理咨 0 7,000,000 80,571.11 7,080,571.11 0
制人
询有限公司
公司控
卢秉刚 0 3,000,000 44,633.33 3,044,633.33 0
股股东
公司对以上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向关联方
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占用的处置进展情况
2022年2月,公司的关联企业舟山市秉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诚企业”)所在地块被政府整体拆迁,该地块原来一直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用于外地员工宿室、员工上下班停靠大巴车、汽车及电瓶车。公司董事长卢秉刚考虑到拆迁后公司外地员工无处住宿,且上下班员工大巴车、汽车及电动车无处停放,计划另购
公告编号:2023-010
地块,恰逢原地块附近有厂房正在急售,应对方要求由卢董汇款作为意向金,因商机稍纵即逝,而拆迁款未及时到位,故于2月从公司账户汇款300万元给卢秉刚董事长,应对方要求由卢董付给对方作为意向金。由于征地拆迁款一直未到位,后续的购地付款一度耽搁,遂于3月又向公司借款700万元。前述借款及利息在秉诚企业于6月拆迁款到账后已全部归还公司,利率参照同期银行最高贷款利率5.2%(参照农商行浦西支行利率)。此举对公司利益没有损失,场地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且由于新场地地理位置优越,更加方便员工上下班。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后续规范措施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将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能力,杜绝类似错误发生,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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