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8452 证券简称:立洋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4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袁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会议由屈军
毅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内部管理调整,日常工作量剧增,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曾鹏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继续在公司任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行,聘任袁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袁艳,女,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8 月就职于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任职律师助理、实习律
师;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市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法务
主管;2012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
券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20 年 1 月入职深圳市
公告编号:2020-010
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任职。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免职/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袁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本次任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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