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4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8479 证券简称:莱宝电力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江苏莱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借款时间与其他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莱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借款时间与其他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变更前借款情况
江苏莱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议案内
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拟向
银行申请单笔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贷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及购买经营用办公楼,贷款具体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鉴于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道浩、程冬梅信用贷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道浩、程冬梅个人不动产抵押,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无偿提供担保,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
二、 变更后借款时间、金额及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申请贷款期限与贷款单笔额度等事项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借款时间与其他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由原“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拟向银行申请单笔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合计不超
过 2000 万元的贷款。”变更为“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拟
公告编号:2022-003
向银行申请单笔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将“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道浩、程冬梅信用贷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道浩、程冬梅个人不动产抵押,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无偿提供担保。”变更为“由常州武智汇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变更系根据贷款银行方面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带来损失。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本次变更借款银时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 备查文件
《江苏莱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莱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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