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8491 证券简称:英堡龙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英堡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实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点提示表》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当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三 在任职期间三年内不转让其各自直接年内不转让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公 或间接所持公司的股份,第四年起至离司的股份,第四年起至离职期间每年转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各自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各自直接或间接所 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公司持公司股份的 25%;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
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 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
第一节 股东 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按其所
持的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股东
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
利,承担同种义务。
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
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 第二十九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
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 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
承担同种义务。 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名册由董事会秘书(如有)负责查
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询、保管。
(一)股 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
所; 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为享有相关权益的公司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权利: 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
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
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