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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8 17:23:57 股吧网页版
鑫英泰: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8526 证券简称:鑫英泰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15:00—2023 年 5 月 19 日 15:00。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526 鑫英泰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相关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 号未来之光 3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
(二)审议《关于<2022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 2022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汇报。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根据 2023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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