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8526 证券简称:鑫英泰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4: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526 鑫英泰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湖北百炼石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 号未来之光 3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二)审议《关于<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 2023 年董事会工作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 2023 年监事会工作予以汇报。(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数据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汇报。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根据 2024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制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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