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英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8526 证券简称:鑫英泰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经营活动需要,未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鑫英泰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艾 华
文 灏
张友棠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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