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2
公告编号:2022-051
证券代码:838531 证券简称:ST 圣帕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668203844M
徐娘华、惠州市天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
承诺主体名称 宪宏、易利华、刘锦荣、骆锦辉、吴成会、林泽伟、刘廷
武、张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公告编号:2022-051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未
履行情况
履行
承诺开始日期 2014 年 10 月 8 日
承诺有效期 其他
承诺履行期限 4 年
承诺结束日期 2018 年 4 月 30 日
二、 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及承诺主体与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弘达嘉
力”)于 2014 年 10 月及 2016 年 3 月分别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及《关于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补充合同》共同约定:
公司 2014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800 万元以上,否则,由弘达嘉力可
直接要求公司偿还 1000 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弘达嘉力转股后,公司 2016年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要比 2014 年承诺的净利润增长 69%以上,否则,由上述公司股东负责以现金方式向弘达嘉力进行投资退还,退还额的计算公式:投资退还金额=(1800 万元×1.3×1.3-2016 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弘达嘉力原始投资比例×原始投资市盈率。
投资退还的实现形式:可以以现金形式进行投资退还,亦可以等价股权形式进行投资退还,由弘达嘉力自主选择。
自股转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目标公司如未能上市(含上新三板),
则甲方有权要求承诺主体回购股份,回购价格按投资总额加计 10%年利息。
公告编号:2022-051
三、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与承诺主体作出上述内容的承诺已过期,承诺的解决方案尚在积极协商当中,如有进一步承诺履行情况结果,将按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四、 承诺未正常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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