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0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深圳市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深圳市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活天下”、“公司”)与国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主办券商”)于 2016 年 1 月 6
日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乐活天下应当于每年一月向国海证券支付持续督导年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活天下已累计三年未按协议约定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的相关规
定,国海证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向乐活天下进行第一次催告,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乐活天下进行第二次催告。若乐活天下经国海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国海证券将单方面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乐活天下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按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向国海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若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向公司送达第二次书面催告函,如公司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主办券商将继续进行催告,并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以及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催告函》(第二次)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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