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08 18:21:15 股吧网页版
东方信达: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08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8578 证券简称:东方信达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事项概述

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以下简称“《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部分内容需要更正,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更正前内容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776,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

公司总股本为 31,776,19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1,309,058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2-023

三、更正后内容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776,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

公司总股本为 31,776,19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1,309,058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63 元。(如适用)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原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