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8651 证券简称:谷实生物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因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谷屿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贷款 4800 万元的议案》的担保事项而产生。本次担保的款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实际资金需求,是公司经营所需的,是合理、真实和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因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谷屿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贷款 4800 万元的议案》的担保事项而产生。本次担保的款项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实际资金需求,是子公司经营所需的,
公告编号:2024-009
是合理、真实和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福胜、刘志伟、李文
2024 年 03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