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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7 18:37:06 股吧网页版
泰利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8655 证券简称:泰利信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天津泰利信碳素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泰利信碳素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泰利信碳素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 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收益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泰利信碳素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
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与其他单位以非独立法人的联合体形式共同开发同一项目的情形。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三) 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
(四)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即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五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
益性,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第六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本制度财务部、总经办为责任部门,其他部门及附属公司为配合部门。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对外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低于百分之三十,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低于百分之三十,且绝对金额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低于百分之三
十,且绝对金额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4、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低于百分之三十,且绝对金额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低于百分之三十,且绝对金额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6、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借款合同;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超过上列标准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交易时,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本条的规定。已经按照本条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进行上述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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