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26 15:37:54 股吧网页版
金润德: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6


证券代码:838672 证券简称:金润德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16 年 2 月 18 日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一次修改;根据 2016 年 11月 25 日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第二次修改;根据 2019 年 5 月 27 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三次修改;根据 2020 年 4 月 8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四次修改;根据 2020 年 5 月 30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五次修改;根据 2022 年 7月 26 日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六次修改。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44,810,10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周村区周隆路 7077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824,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精金百炼,厚德致远"的企业座右铭,通过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拓宽产业链,打造金润德生态系统,缔造百年金润德品牌,重塑行业价值。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不锈钢材料管道、有色金属材料管道、洁净管道、卫生级管、精密管及配套管件、不锈钢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不锈钢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及金属新材料的研发及销售;新材料焊接技术研发与服务;3D 打印金属粉末材料工艺及配套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净水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管道防腐加工、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股) 实缴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李家泉 13,652,800.00 13,652,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