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7
公告编号:2023-092
证券代码:838693 证券简称:佳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邱祉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关飞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王春华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9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购买理财的额度分别为5,000
万元、7,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但实际购买最高余额分别为 8,500 万元、
11,982.74 万元和 11,097.74 万元,超出审议额度的金额分别为 3,500 万元、
4,982.74万元和3,097.7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05%、71.72%和 31.44%。上述理财超出额度的部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后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补
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邱祉海、时任总经理关飞、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春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今后将结合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提请审议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合理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财务人员将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对理财产品购买风险和额度进一步加强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更及时、充分地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告编号:2023-092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6 号)。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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