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99
证券代码:838693 证券简称:佳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更正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
公告编号:2023-099
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更正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云波 孙晓鸣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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