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雁耘路 666 号
关于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鹏股份”、“发行人”、“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已严格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完成了《关于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一、业务与技术 ...... 4
问题 1:市场竞争情况披露准确性...... 4
问题 2:创新性特征披露充分性...... 24
问题 3:子公司经营模式及其商业合理性...... 34
二、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46
问题 4:与佛山富利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 46
问题 5: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56
问题 6:毛利率高于直接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94
问题 7:收入确认政策与合同约定的匹配性...... 129
问题 8:财务内控不规范及整改情况...... 156
问题 9:其他财务问题...... 181
三、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 241
问题 10:募投项目必要性...... 241
问题 11:其他问题...... 262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 1:市场竞争情况披露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1)智能瓦楞纸板生产线主要由核心设备(湿部、干部等工艺设备、物流仓储设备)和控制管理系统(湿部、干部等工艺段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管理系统、ERP 管理系统)组成。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干部设备及涵盖干部段、湿步段的控制管理系统。(2)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 2021 年度的纸包装装备企业排名统计数据,发行人目前已成为国内市场份额排名前十、浙江省排名第一的瓦楞纸板生产装备提供商。(3)箱板纸和瓦楞原纸是包装用纸产消量中占比最高的两个纸种,主要用于生产瓦楞纸板、瓦楞纸箱。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我国瓦楞原纸产量为 2,685 万吨,同比增长 12.3%,消费量为 2,977 万吨,同
比增长 7.2%,供需缺口达到 292 万吨;2021 年我国箱纸板产量为 2,805 万吨,
同比增长 15%,消费量为 3,196 万吨,同比增长 12.7%,供需缺口达到 391 万吨。
(4)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德国 BHS、美国 Marquip、东方精工、京山轻机等。(5)公开信息显示,发行人客户佛山市富利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为 2021 年度中国
包装百强企业第 17 名,年产值 17,771 万元,发行人为第 22 名,年产值 13,490
万元。(6)发行人推动了 2200mm、2500mm、2800mm 等规格的瓦楞纸板包装成套设备的产业应用,并持续开发 3000mm 以上大宽幅包装装备和物流仓储系统,满足客户不断更新的采购需求。
请发行人:(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50 条规定,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能规模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产能无法明确计算,请补充披露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产能限制因素。(2)说明“发行人目前已成为国内市场份额排名前十、浙江省排名第一的瓦楞纸板生产装备提供商”的结论是否准确,发行人相关市场地位、年产值等披露信息是否与公开信息存在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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