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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4
公告编号:2023-107
证券代码:838693 证券简称:佳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发行底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发行底价的议案》系根据监管要求、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调整本次发行底价的确定方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发行底价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107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云波 孙晓鸣
2023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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