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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3
公告编号:2023-124
证券代码:838693 证券简称:佳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云波 孙晓鸣
2023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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