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5
公告编号:2023-135
证券代码:838693 证券简称:佳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司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告编号:2023-135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 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 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 面反馈意见;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十二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二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当做述职报告。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
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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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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