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8758 证券简称:思迅软件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对于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需求,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
公告编号:2024-027
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我们认为此次财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前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公告编号:2024-027
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我们认为此次财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前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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