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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2
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华原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8 号)同意,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2,842,787 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每股发行价为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772,152.91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992,782.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14 号、容诚验字[2023]361Z0032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金额 金金额 投入金额
1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0,884.94 6,000.00 185.0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78.25 1,000.00 149.99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1,099.28 1,216.27
合计 15,263.19 8,099.28 1,551.32
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于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账户已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完成注销,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因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该账户中的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按计划投资建设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桩基施工、地梁和承台坑基的浇筑已完成,厂房主要原材料钢构件已按进度要求持续制作,部分产线已完成布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改造,已预订购部分研发设备。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获得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 10,884.94 万元,现拟调整为 8,000
万元,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金额 6,000 万元保持不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 2,378.25 万元,现拟调整为 1,000 万元,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 万元保持不变。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进度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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