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15 16:31:26 股吧网页版
鑫亿软件: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8840 证券简称:鑫亿软件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鑫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鑫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0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840 鑫亿软件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鑫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高源向董事会就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文斌先生作出了对公司 2019 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内容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拟同意报出。根据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形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拟对于 2020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成立以来的实际经营业绩和公司 2021 年度发展战略和计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及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重要事项进行总结,已形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

公告编号:2021-010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1 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由关联方高源、高嘉蔚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高于 1000 万元。(九)审议《关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