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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838840 证券简称:鑫亿软件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鑫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鑫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江苏鑫亿软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
第三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中文名称:江苏鑫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EkingsoftCo.,Ltd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1幢1101室
第五条 公司总股本为1101.75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101.7566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在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十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扬艰苦创业、创新开拓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人为本、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努力提高生产经营与管理水平,实现员工、企业、股东的共同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并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与社会。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维护;计算机培训、计算机应用服务(除上网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软件的销售;楼宇智能化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记名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
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认购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6,666,667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各发起人均以其所持江苏
鑫亿软件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净资产折合公司股份,发起人及其认购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数(股) 占 比(%) 认购方式
高嘉蔚 4,873,333 73.10 净资产折股
江苏弘瑞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66,667 10.00 净资产折股
高源 300,000 4.50 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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