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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8 19:17:42 股吧网页版
翔鹰股份:利润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8846 证券简称:翔鹰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鹰股份”)的利润分配管理。确保各方股东从经营收益中获得合理的回报,促进各项业务平稳、持续、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翔鹰股份。

第二章 利润的构成及分配顺序

第三条 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股利无关的利得或者损

公告编号:2020-017

失。

利润总额是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扣除按国家税法规定计缴企业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如为负数,则表明发生亏损)。

公司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首先应该在国家税法规定年限内进行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后计算当期净利润。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经营亏损按照以下原则和顺序弥补亏损:

(一)依照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弥补;

(二)不足以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三)报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用盈余公积弥补。

第五条 公司实现的税后利润按照以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公司计提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时,不再提取;

(三)经审批后进行利润分配:可向公司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可转增资本;可当期不作利润分配,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第三章 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应遵循“依法依规分配、保障日常经营、清偿到期债务、配合发展规划、保持合理负债、最低分配比例”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分配原则。现金股利的分配须严格遵循国家会计法、税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税金计缴和会计处理工作。

(二)保障日常经营原则。现金股利的分配须充分考量公司各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健康运营。

(三)清偿到期债务原则。现金股利的分配应充分考量按照合同约定清
偿各类到期债务,充分运用公司资金信用优势,落实银行贷款、债券等大额债务的还本付息工作。

(四)配合发展规划原则。现金股利的分配应满足公司发展规划、对外投资等大额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产业布局的稳步发展。

公告编号:2020-017

(五)保持合理负债原则。现金股利的分配应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保持适度、合理的负债。分配现金股利后的资产负债率,应不得高于上级部门要求的比率。

(六)最低分配比例原则。在遵循上述基本原则的情况下, 公司用于分配现金的股利,原则上应不低于公司当期净利润的 30%。

第四章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批

第七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编制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草案,于每年 4 月 30 日前向翔鹰股份董事会提交报告。

第八条 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根据公司章程,将董事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
上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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