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9
国融证券
关于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克新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负责为泰克新能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双方对每年的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鉴于泰克新能累计三年未按约定向国融证券支付督导费用,经国融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国融证券决定单方解除双方签署的《持
续督导协议书》,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向公司送达《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单方解除与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在收到《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后当及时披露,说明通知的主要内容。但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时,泰克新能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供其应当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国融证券已向公司发送三次《催告函》,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9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国融证券关于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日,泰克新能尚未向国融证券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如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无异议,泰克新能与主办券商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泰克新能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及送达凭证
国融证券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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