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08
国融证券
关于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 9 月 28 日,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克新能”)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不予同意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其中内容提示:公司应当在收到此函当日披露相应公告,无其他停牌情形的,应当申请股票在两个交易日内复牌,并继续遵守挂牌公司相关规则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泰克新能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主办券商多次督促泰克新能尽快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变更停牌事项,并按照挂牌公司相关规则要求,披露相关公告。但泰克新能均表示不提供材料、不披露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时,泰克新能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供办理变更停牌事项的申请材料及相关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挂牌的申请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因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
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停牌事项,经主办券商提醒仍拒不申请,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
公司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向泰克新能出具了《关于不予同意湖南泰
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公司主动摘牌申请被驳回。因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向公司送达《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
方解除与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披露了相
关风险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国融证券关于湖南
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主办券商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如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无异议,泰克新能与主办券商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泰克新能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融证券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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