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7
国融证券
关于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 否
挂牌风险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其他 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泰克新能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不予同意湖南
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194号),公司终止挂牌的申请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因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2021 年 12 月 3 日,主办券商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国融证券
和泰克新能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主办券商与泰克新能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12月 7 日起解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五条“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挂牌公
司未及时申请停牌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对其股票实施停牌。”泰克新能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主办券商督促泰克新能尽快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变更停牌事项,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要求,披露相关公告。但泰克新能表示不提供材料、不披露相关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终止挂牌的申请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因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停牌事项,经主办券商提醒仍不申请,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
公司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泰克新能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融证券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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