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9
国融证券
关于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
被终止挂牌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克新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其他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 否
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泰克新能未按要求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泰克新能股票挂牌。
2022 年 4 月 11 日,国融证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湖南泰克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235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泰克新能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泰克新能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
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泰
克新能股票进行特殊标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泰克”。 由于公司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终止挂牌后,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由于公司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在摘牌整理期过程中,主办券商将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关注公司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朝,13974878112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孟佼,15589976803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湖南泰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235 号)
国融证券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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