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2 16:54:37 股吧网页版
华鹏精机:监事会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8861 证券简称:华鹏精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提名并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
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
议案》,提名刘志先生、姜永峰先生、赵志强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并于 2024
年4 月 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未收到对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任何书面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
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刘志先生、姜永峰先生、赵志强先生为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并同意将《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