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562022310012179
关于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报告文号: 致同专字(2022)第 410A008589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6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6 日
王高林(410000460022),
签字人员:
霍琳(110101560805)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关于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 410A008589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科运达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410A013649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事项的内容
1、应收款项的准确性、可收回性
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和职业判断,计划对安科运达重要
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程序。2020 年 6 月 4 日,民航局发布民航发
〔2020〕27 号《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继续实施执行“五个一”政策,即“一家航空公司一个国家一条航线一周一班”的政策,导致公司2021 年度收入较 2020 年度下降 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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