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6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8900 证券简称:伟力低碳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同相对方)签订了《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贰仟伍佰贰拾万元整(¥25,200,000.00),合同主要内容为:依据甲方节能改造需求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合同范围内提供节能方案设计,节能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系统节能技术集成等综合节能改造服务。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合同生效不需要征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
(四)其他说明
合同实施所必须的审批流程和其他相关程序已经完成,不存
公告编号:2021-015
在重大法律障碍。合同预计金额为双方通过合同相对方现场数据
采集研判结合公司节能改造方案确定,实际合同金额依据改造后
实际节能情况双方分期共同确认。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
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 1918 室,主要办公地点为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大道八号天马微电子工业区,法定
代表人为陈宏良,注册资本为 245,774.7661 万元,营业执照号为
914403001921834459,主营业务为:一般经营项目,信息技术服
务、咨询服务;代理销售、代理采购显示器件及相关材料(不含
限制项目);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自有物业租赁;经营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显示器件
及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普通货运。实际控制人
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应说明的情况
上述合同相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关系。
公告编号:2021-015
三、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履行可以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入和项目收
益,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不良影响。
四、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合同的落实执行,但履行过
程中可能因项目进展、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面临部
分履行、调整或终止等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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