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0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8900 证券简称:伟力低碳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同相对方)签订了《浙江日月光能新建高效电池项目空调制冷系统高效机房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贰仟叁佰陆拾叁万贰仟肆佰壹拾壹元陆角肆分(¥23,632,411.64),合同主要内容为:项目边界内动力站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阀门部件安装、板换系统及泵组,以及动力站高低压配电柜及电气控制系统、PLC 自控系统设计及采购安装等。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合同生效不需要征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
(四)其他说明
公告编号:2023-017
合同实施所必须的审批流程和其他相关程序已经完成,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合同预计金额为双方通过合同相对方现场数据
采集研判结合公司施工方案确定,实际合同金额依据合同实施后
实际情况双方分期共同确认。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注册
地为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 2-18-1801,1802,主要办公地点为无
锡市新吴区龙山路 2-18-1801,1802,法定代表人为钟文俊,注
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营业执照号为 91320214MA1WFRQB9D,主营
业务为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咨询;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节能技术
检测;机电设备安装;软件开发;机械设备、建筑环境水系统设
备的销售;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节能环保工程的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应说明的情况
上述合同相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关系。
三、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7
1、公司致力于中央空调高效机房领域的设计及组织实施,本
次合同的签署对公司高效机房技术的推广具有积极意义;
2、本次合同的实施可以为公司高效机房技术推广及应用提供
权威数据并积累宝贵的经验,同时也是公司业务范围向长三角地
区发展的重要突破;
3、本次合同的履行可以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入和项目收
益,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合同的落实执行,但履行过
程中可能因项目进展、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面临部
分履行、调整或终止等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日月光能新建高效电池项目空调制冷系统高效机房劳务分包合同》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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